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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仇富

70迈

转自天涯网友

我们不仇富,袁隆平教授买8辆车我觉得是应该的

但是我并不觉得一个母亲知道自己的儿子撞死人后,第一反应不是送医院,去道歉,请求原谅,而是到处找关系,走门路,摆平这件事!

我也不认为一个20岁的,已经成年的小伙子在撞死人后,第一反应,不是去查看人怎么样了,而使一脸无所谓的下车,第一句话是是他自己撞我的,然后想着怎么推脱责任

我也不认为作为交警,第一时间做发布会却不是采信目击者的证词而去相信劣迹斑斑的有违章飙车前科肇事者的话,而且还睁着眼说瞎话。

我更不认为作为媒体(有良心媒体人除外)事发次日一早就被集体禁言,等待领导批示,隐瞒消息,粉饰太平!

我们真的不是仇富,我只想问这一切的连锁反应到底是怎么了。你们有钱是你们的本事,但是不代表你们可以把撞死一条人命不当回事!

我想问,那个肇事者的母亲,什么叫手下留情,他(胡斌)还是个孩子,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不是一句孩子就可以推脱的,要别人手下留情,怎么不见你儿子 脚下留情,不要图一事痛快吧油门踩到底,多顾忌一下其他人的生命?20岁,早成人了,早就该有人生观世界观了,还以为你儿子是巨婴不成?!说到底是你们的 溺爱害了你们自己的儿子,北京有过路上飚车的事件,被作为危害公共安全处理了;如果杭州这事情可以作为普通交通事故,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时不时也会发生? 想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慢悠悠地过着马路,他是没有能力和反应去躲避一辆改装过且速度飙快的汽车的,难道我们就应该在这样的环境下苟且下去,每天穿 马路的时候不但走斑马线,看绿灯,左顾右盼,还要耳听八方,还要身手敏捷,可能这一切都不够,还是要祈祷不要碰到这样的人渣?

我们要的不单单是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我们更要求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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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 按反序排列
[匿名] [210.14.90.*] @ 2009/5/11 11:54:26
我们本不仇富,是什么逼得我们仇富

[匿名] 那啥 [123.233.212.*] @ 2009/5/11 12:56:41
唉,咋整尼?

[匿名] gj [125.87.111.*] @ 2009/5/11 15:06:49
如果这成了常态,那么这个社会还正常吗?

[匿名] [221.222.166.*] @ 2009/5/11 22:30:35
应该有人出来发言,感谢你的正义!

[匿名] [116.17.210.*] @ 2009/5/15 19:19:24
别人的一时精彩重要还是生命。

[匿名] 爱锵锵 [221.238.129.*] @ 2009/5/16 15:43:55
巨婴
这个词,我觉得用的不错,因为他只是身体上长成了,但是思想上还没有构成一个成人的标准,但是我们绝大多数人平均的水平都能达到成人,就一少部分达不到的话,是不是要进行一次淘汰?

[匿名] xuande [61.171.185.*] @ 2009/5/18 17:44:53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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