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读书那时候起,我就不喜欢任何当众求爱,楼下点蜡,淋雨守候一类的事情。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十二生肖属尺子,所以我在很多年里也做过反思,思考是不是把我的个人的性格和偏好当做了所有人的标准?是不是自己由于内心长期受酸葡萄侵蚀而导致个人判断法海化?
后来我逐渐能够区分清楚个人情绪和个人判断。说我“不喜欢”是不准确的,不存在什么喜欢不喜欢,而是我目睹类似行为的时候,本能地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但是所有人都在欢呼鼓掌,都在热泪盈眶,让我想不清楚究竟不对在哪里,于是思绪就那么一直卡着,不得通达。
我很喜欢一位狂禅师,秋阳创巴仁波切。昨天我偶然在他的著作《心如野马》里看到一句话,卡滞多年的思绪因而突然豁然贯通,觉得内心无比快乐。
在这本书的第六章第23则里,禅师说了这样一句话:「当你开始修心时,要明白你完全不该为自己着想;因此,你试着以自我牺牲的方式来行事。但是你表现无我的企图经常会变成自我表现。」
就是这个!
虽然在世俗意义上的爱欲并不是修心,但是情侣/伴侣之间总有人会倾向于表达某种无私,把爱情,把对方置于自身之上。事实上,人们会称颂这种行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无私奉献,一方对另一方的忘我牺牲,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被肯定的美德。将对方置于自身之上,是一种谦卑的态度,也是一种爱意的表达。就像是古代人匍匐在地,用自己最尊贵的头颅去触及对方满是尘土的脚或鞋子,以此表达尊重和欢喜之情。
而我之所以会觉得有问题,哪里不对,是因为我的心里有所觉察,正如禅师所说的那样,我看到有人“试着以自我牺牲的方式来行事,但是他表现无我的企图经常会变成自我表现”。
在宿舍楼下点燃蜡烛海,用玫瑰花做成阵列,这是当众招摇。自己不单要要表现出舍弃了尊严,舍弃了自我,而且这种舍弃还需要整栋宿舍楼和所有路人都看见。所以这是表演,在谦卑的外表之下,自我比宿舍楼还要高大。
同样的,还有那些非常之举。什么驱车一千里就为看一眼然后转身就走,打飞机当日往返去买对方最喜欢的零食,重点不在看一眼,也不在小零食,而是一千里和打飞机。而且,一千里最好让每个人都知道,打飞机也最好要让所有人都知道。然后是为了证明,用辛苦或者付出来证明自己的无我无私。这还是表演,而且是独角戏,因为甚至都不需要另一方的存在,只需要有这些非常之举就够了。
这世界上有哪一种真正的无私是需要群众演员,需要围观群众的?是一定需要让群众目睹和见证的?在无人之所,镜头之外,难道无私就无法存在了吗?一定要众目睽睽,一定要自残自伤,那就没有什么无私,只有自我顶天立地。
我高中时很喜欢一位女同学。有一个冬天的下午,我突然间觉得很想念她,无法遏制,于是就骑车飞奔去她家。但是进她家需要进两道门岗,还要先打电话去约。所以我在她家附近找了一个高处停下,在那里刚好能看到她的窗子。窗子亮着灯,我知道她肯定正在做功课。我坐在自行车上看了很久,直到细小的雪花纷纷扬扬落下来。
不知道过去多久,突然之间,我就觉得沮丧像是周围的暮色一样降临在我身上,一切都没什么意义,“你在自我感动个屁呀?”,然后就骑车转身回家了。
就像是现在,当我把这段往事写下来的瞬间,我的自我因为造作就摧毁了它的所有美好,让三十多年前那个穿着军大衣跨坐在自行车上的少年身影,本可以永久保留在心里的个人秘密,变成了一场网络上的舞台表演,甚至让对方在无知无觉中在地球的另一端莫名其妙地就背负了一笔过时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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