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一套旧书

 


我一直没有忘记童年时读过的第一本科幻小说:《威尔历险记》​。印象里那是很厚的一本书,讲述外星人占领地球,派遣三脚机器人统治了大部分地区,孩子长到14岁就会被抓去安装上一个头盔,外星人可以通过头盔控制​人类。故事的主角少年威尔当然就是那个英雄,他参加了地球反抗军,英勇地摧毁了​外星人的基地。
书一直都在老家,后来搬来搬去,不知道​丢去了哪里。这次回家乡,我偶然和家里人谈起,就去网上去买旧书。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81年的原版,​比我小不了几岁。

买书才发现,《威尔历险记》不是记忆中的一本,而是一套三本。于是我就很期待,想看一下剩下的两本​如何继续故事。结果到手之后我才发现,我记忆当中的故事刚好就是这三本书,我以为只有一本那是我的​记忆错误。而且,这套书也并不厚,小开本,三册加起来没有​我手头的任何一本书厚---当年我还是个孩子,三册书对于我而言肯定算是​巨著了。
然后我就陷入了一种有趣而古怪的情绪,随着我翻开发黄发脆的书页,记忆​也随之不断翻滚沸腾,一个曾经的我在​记忆的浪花里时隐时现。如今我当然已经读过许多书,但是凭借着《威尔历险记》我得以重回43年前,在记忆里检索​43年前的我,作为一个没有多少阅读经验的学童,究竟读了什么,又是怎样读的。
我发现当年的自己耐力惊人,《威尔历险记》第一册里提到了大量的人名地名,人物关系,我现在看都觉得头疼,但是当年的我却毫不犹豫看了下去,并且果断地忘记​了这一部分。而书里运用了标准的小说写作手法,大量通过人物对话来交代故事背景和人物关系,今天的我会认为这对于学童而言不够友善,不如直接​叙述来得好。但是对于当年的我而言,并没有任何影响,​看不懂,跟不上,我还是继续读了下去。
可能是在那个时代,买一套书并不便宜,也不存在仅退款一说,所以一旦买下​就必须读完。​我看了一下,三册书的价格分别是:三毛三、三毛九和四毛一​,加起来一块一毛三分钱​,在当时的确是一笔巨款,十一根绿豆冰棍的钱。
然后我惊奇地发现,​在四十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全书的主要情节。​文学化的部分我忘记了,但是故事性的部分我全都记得。当命运的力量开始作用于主人公身上,带来一系列的冲突和斗争,我记得这条线路上的大部分​剧情,主人公遭遇了什么,他做了什么反应,产生了什么结果,以及​故事线上许多具体的细节。
也就是说,虽然当时我还很小,没有多少阅读经验,更不习惯西洋小说的具体写法,但是我能够带入故事,理解人物和情节,并且​记住故事。在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能记得这个历险故事,并且随着​阅读的增加,我把它发展为一类故事。无论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还是《盗墓笔记》,​我都能从中看出类似的模式,以及​类似的节奏和韵脚。
经常有读者问我,应该给​X岁的孩子推荐什么书去读。​我没孩子,给不出建议来。但我曾经是个孩子,而且这一次我回到过去​探访过他。在探访过后,我的看法是​:​具体什么书没那么重要。当初我读《威尔历险记》并不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而是新华书店就有​那么一套书在卖。当时如果不买,那就只能去买连环画,《小朋友》​画报或者是《十万个为什么》和《365夜童话故事集》,而我当时都有了。
没得选也能读,​人也能有收获。至于说合适不合适孩子,​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在《威尔历险记》里,少年少女长到合适的年纪,就要通过选拔选取最优秀的成员,送到外星人在地球的基地里去。在书中描写到,主人公威尔心仪的女孩被选中,后来威尔再次见到她时,她和一群历年的入选者---一群美丽的小姑娘,被杀死之后放在真空包装袋里​作为一种陈列品展示---女孩会​变成标本,男孩则变成外星主人的奴仆。
​这种情节在上世纪1980年代出现在童书里,家长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放在今天,可能家长会立即打电话报警,或者向​新闻出版署投诉,要求下架。更不用说这本书后续还有外星主人如何虐待地球少年奴仆的血淋淋场景,今天的家长看完肯定会有人写万字小作文控诉,揭露美帝国作家利用儿童文学作品夹带SM和恋童​情节,人神共愤,必须烧之而后快。
所以我不知道。从我个人的成长经历来看,这些情节对我没有​多少影响。我家的真空包装袋里只有竹笋和菌子,我自己也不会用暴力作为对付他人的惯常手段,而且我后来读了许多书,上了大学,找到了工作,曾经创业,目前是个衣冠不整、身材垮塌的社会中坚,观赏过我的人都说我温和有礼,善于躲在角落​倾听。
读什么书人都能成长起来,​人总是喜欢读故事书,​仅此而已。说到《威尔历险记》这套书,我觉得今天的人估计无法读完第一本,​因为展开的节奏太慢,缺乏高概念设定。如今的人们多心急啊,第一口就必须咬到馅儿,不然就会弃书​而去。这个时代有适合这个时代人阅读口味的书,​随便找一本就好,皮薄馅儿大,一口下去全是汁水。
在43年之后,​我对当初书中忽略了小细节却念念不忘:到14岁时,给孩子脑袋上安装一顶头盔,让他们服从,让他们听话。“应该给X岁的孩子推荐什么书去读”,​我觉得这个想法本身也是头盔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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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8

读书的勇气

 


王小波说过,读书人最怕遇见不讲道理。读书人读了那么多书,不应该是最擅长讲道理的​么?但好像读书没什么用,“书上说了”四个字没什么威力,一巴掌抽过来的时候​一点用处都没有,照样只能双手抱头下蹲。

“书上说了”,在论证方法上叫做诉诸权威,约等于“我爸爸妈妈说了”,“老师说了”,“领导说了”,“专家说了”​。但是权威其实是一种约定,一群人约定书本中的知识很重要,书本才会​成为权威,可以引述论证。一群人约定这份工作很重要,这份薪水很重要,“领导说了”这几个字才对这群人有约束力,假设对方现在就打算裸辞,那么这句话也​就立即失去了效用。

所以,不是读书没有用,没法和粗人讲道理,​而是别人不认同书的权威,你的“书上说了”没有​任何力量,别人挥拳半径内皆为真理。这样的读书人多了,别人就会自信地宣称“后世自有大儒为吾辩经”,也就是说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道理只是社会大哥身上的文身。

书本身是有力量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从古到今都不乏证人证言证据。​但为什么在现实中好像书本不是那么好用?我认为这是个​勇气问题。

凡事喜欢诉诸经验和权威的人,​都是软弱的人,因为他崇拜经验和权威,躲在这些​盾牌的后面​觉得自己很安全。于是,事情曾经如此发生过,​那么事情就还将如此发生。老牛当初过河没事,那么小松鼠现在也能​渡河。同样的,复述一本书上的观点和结论,那么自己也就自然地获得了这本书的力量,​部分拥有了作者的权威,无论是“色即是空”,还是“存在即为合理”​,​自己说出口对方就应该听信。

但是书本的力量不是这样来的。在文学书之外,那些伟大的著作都诚实完整地记录了作者的思考和​论证过程,这是力量的来源,也就是​人类头脑的力量。书本的结论部分其实可以不用看,​值钱的是前面的部分。但是多数人就像是迷恋文章里的金句一样迷恋着结论,别人展示了一颗种子如何长成树,如何开花结果,人们却只想着摘下果实就跑,拿着果实展示给路人---看!我知道答案。若是问为什么是这个答案,​就很自然地回答:​因为这是书上说​的。

先是自己跪在书本面前背诵,然后拿了书本的观点和结论纵横江湖,​希望别人一见也同样跪自己,这怎么可能呢?读书又不是请神上身​,从此​刀枪不入。

即便是世间最伟大最晦涩最复杂的书籍,一个人在翻阅时也需要有勇气下定决心去“看看他结论是怎么来的”,“看看他是如何论证的”,而不是天然就觉得既然是著作就肯定没问题,自己不需要去看过程,记得结果就好。读书又不是学校考试,阅读理解又不是简答题,一二三四把结论写上就算是​掌握了,人生里并没人给你打分,​给你考试排名。通过一本书,最应该学习的是作者当初是怎么想的,学习他的思考方式。哪怕是文学书,按照这种方法去读,从中能看到的东西也要更多一些,甚至能够因此学会写作。

​勇气的体现远不止于此。一本大书下了一个很大的结论,那么这本书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邀请,​邀请所有读者来参加一次大型的讨论。既然思考和论证的全过程都摊开来放在书本上,那么所有人都可以前来理解、分析、讨论、辩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和书里所说​的内容相互辩驳。这需要更大的勇气,因为要把自己和作者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要忍住膝盖发软想要跪下的冲动。​而没有对等的讨论和辩论,个人也就不会有任何收益。

终极考验是​大家观点不一致。一位伟大的作者,一本伟大的著作做出了某种结论,你根据你的资料,你的分析,你的思路,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你应该怎么办?因为对方是大人物,你是​尘埃,所以你就要放弃自己的观点,全盘接受,背诵结论?还是说即便自己是尘埃,也是一颗会动脑子的尘埃。在对等讨论之后,你得到了自己的结论,你珍视自己思考的结果,认为自己有一个答案哪怕是错的,哪怕要被人否定乃至嘲笑,也要比直接借一个买一个​来要好?

这需要极大的勇气。

最不需要勇气,最不需要脑子的事情,就是说“书上说了”四个字。喜欢说这四个字,说明你就根本没有读书,​你只是背书,只是吃书,只是向别人借结论来贴成自己的胸毛,关于这本书​你根本就不理解。否则,你一定知道这本书当初是如何说服的你,你同样可以不借用书里的任何一句话,去说服他人。

因为证据本身是有力量的,​分析是有力量的,论证是有力量的,你有办法推动对方去思考一个问题,​那么大家最终就很有可能得出类似的结论来,于是就有了所谓共识。即便对方不肯去那么思考,那你最起码也知道同一个问题在你这里成立,在​别人那里可能根本不构成一个问题,于是,你对世界的认知也多了一分。

最重要的,是当你全心全意读透了一本书,那么书里的思考方法​就会内化成为你自己的。当你在生活中反复运用和实践这种思考方法,那么它就确定无疑地属于你自己。它就是你,​你如此想,如此做,所以你才是你。于是,你就不会说读书没有用,​读得越多越软弱。你就是你,​为了成为自己,你就会有内生的力量,勇气从中自然产生,效用从中自然产生。

中国读书人喜欢自称“书虫”,觉得​很荣耀的感觉。我不认同,​那就是个文字游戏而已。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做一头“书牛”,一头撞进书山,放出自己的眼光,选择自己的方向,火力侦察每一本书的成色,大口咀嚼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花时间慢慢反刍消化,​起身四下冲撞验证,最后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才是读书。

没有大勇就不用读书了,有那样的记性跪点什么不比读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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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关于七月半的想象

 


马上就要七月半了,家里人已经烧了今年的纸钱,一般都提前,说是怕路上鬼太多​堵得厉害。按照民间传说,一年里头只有这一天地府会打开大门,让亡灵回到人间享用亲属供奉的​财物和食物,一顿顶一年。所以,每次相当七月半到来,我就会想起有一群鬼在​眼巴巴等着。

可我是肉眼凡胎,在七月半最多能看到红月,​看不见有别的存在。而且,七月半也不像是老人们说的那样,所有人天黑前就要赶回家,免得在街上冲撞了​什么---街上总是人来人往,人们在十字路口画圈烧纸,汽车和行人就那么匆匆而过。

年少时我不以为意,专门要选七月半的晚上​出去找朋友玩。大家在街上疯玩疯闹,说倒是要看看鬼门怎么打开,阿飘又是如何回来。那时候血气从骨髓里散发出来,阳气炽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靠近,张满青春痘的脸让一切世间和非世间的存在退避三舍,包括猫和狗。


等到真正见到了死亡,鲜活的生命消失,那种消失在生命中产生了一个个空洞,人就会转而相信会有另外一种形式的​存在,那些空洞里不尽然都是虚无,一定还有点什么​。于是对人间烟火四个字就有了新的理解,在那烟火中不止是有人,那些离去的以及尚未到来的,也挤挤挨挨​站在人群里,一起看着香烟缭绕。

​年少时没有恐惧,那不过是因为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失去。命运就像是重锤一样随机从天空中降落下来,在一起一落之间,人有了失去,有了别离,有了再也不见,于是生之渴望​缠绕着死之恐惧生长起来。有人拥抱时就像是要把手臂勒进对方身体,在纯粹的恐惧中诞生了​纯粹的爱意。

等一个人学会敬畏死亡的时候,​就终于拥有了过七月半的正式资格。获准参加那些仪式,获准在那一晚可以到街上去燃香,​供养,祈祷,加入​欢迎亡灵归来的活人队伍。在街道上用肉眼依然什么都看不见,但是经历过失去的人,会​强烈地希望那一晚的一切传说都是真的。

​所以在那一晚,于耳不能闻,眼不能见之处,应该有一个热闹的节日。旧主重新走在它们熟悉的街道上,如同长梦醒来,又如远游归来,因为有所眷恋,因为割舍不下,在深夜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突然热闹非凡​,人声鼎沸​。

中国人的主题永远是吃饭,七月半也不例外。燃香、蜡烛、元宝​,这些东西是这一晚的美味珍馐。在那些旧街上,应该会有长街宴在举办。每家每户的血嗣都会单独供奉,但是在那条街上,则是所有归来者共同的宴席,一年只有一晚的​盛大夜宴。“来尝尝我家的蜡烛”,有一个声音殷切地​说。“蜡油味太重了,我啃个元宝就好”​,另一个声音拒绝道。

既然那么多人家供奉了酒,那我猜七月半的后半夜街上应该是个巨型的酒吧。有门的地方就有结界,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阳气,​所以它们应该回不了自己的家,只能在街上游荡,拿着酒坐下继续闲聊到天明。它们应该有很多话题可以聊,谁家的纸钱给的厚,谁家的蜡烛火力旺,谁家酒水有牌子价格贵,谁家烧来了手机和电视,手机是不是折叠款的......总是要比较一下的​,否则大老远跑这一趟​不值当。
这就是我想象中的七月半:​一群丧失了形体的熟人相约着回到老地方,欣然享用一顿饭,给予赐福和护佑,​然后醉醺醺地坐在夜色里聊天。又会有少年骑着自行车​滑着滑板一冲而过,引发一连串尖叫和笑骂。有个喝到口齿不清的声音在​街角响起:想当年老子也那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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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卦中学习

 


以前我不大能理解为什么旧社会的人们对相声演员如此鄙夷,为什么会那么看不起能给人带来欢乐​的艺人?最近几周看京津地区相声演员的直播大乱斗,​我理解了前人。正所谓脸都是别人给的,​面子都是自己丢的,怨不得任何人。
除了通过八卦获得一点历史心理学的脚注之外,我个人还有一点别的收获​。那就是我发现有相当数量的长期关系,走到后来都只剩下双方相互之间深深的​鄙夷。
很奇怪的事情,​一开始人们都是因为欣赏和喜欢走到一起,但是保持这种欣赏和喜爱到最后却​没有多少人,相互厌倦,压抑住心底的强烈鄙夷可能才是常态。以前我看过一句话,​把这个过程形容得很好:因为误解而走近,因为​理解而离开。
朋友,情侣,夫妻,​很多人都是这个样子。世界不单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而且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是​对付着过。
​所以,我就有一个问题:持续​地欣赏和喜欢一个人究竟有多难?用这个社会里的流行腔调,​很容易说出“做人要知道感恩”之类的话​。但要感恩什么呢?感恩一个人一直有​优点?感恩一个人一直​让人喜欢?这怕是不成立的事情。​习惯之力,无可抵御。
无论是欣赏具体的哪一个点,时间久了,就会变得习惯。一旦习惯,就会变得熟悉,因为熟悉,就很容易看轻​。既然看得轻了,也就没有了欣赏。而喜欢的情况还要更糟糕一些,所有人都有类似的体验---得到可以轻易地摧毁一切喜欢。​无论之前多么喜欢,一旦到手,开心不过五秒钟。人们真正在意的是自己喜欢的人和物不能在江湖上游荡,​有落入他人之手的危险,必须落袋为安。一旦​落袋,签了名,盖了章,贴了封条,就可以放在博古架上不用再多看一眼。
所有的这些习惯,这些习以为常,这些视而不见,都​隐藏着鄙夷的种子。
这个社会里流行的话又说​:双方都要保持自我成长,​任何一方不掉队始终保持适配才是长期稳定关系的基础。相当精明的说法,问题是自我成长指向何方?双方都持续做大做强,那也不过是习惯变大变强,​习以为常和视而不见还是会发生。因为习惯和熟悉,一切都​已经看过太多,也许反而增加了鄙夷之情呢---​你就那两下子,老是那两下子。于是强大可能变成粗鄙,聪明可能变成奸猾,贤良可能变成无聊,至于说可爱呢,可爱在岁月流转中​慢慢变馊了。
幸好,习惯之力,无可抵御,​所以大家继续对付着过吧。
我想,这可能还是个自我认知​问题。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对自己并不熟悉,那么他所谓的喜欢也好,所谓的欣赏也罢,都是不​牢靠的。他觉得自己喜欢自己欣赏而已,其实他并没有真实的眼光去找见自己真实所喜,他也并没有能力去支付和维持自己的喜欢和欣赏。稍微时过境迁,心念转变,​一切喜欢和欣赏就荡然无存。当然无存,因为一开始的基础就不​存在,一切都是“我觉得”而已,一切都是“应该那样才对”而已。
​古话说:贵易友,​富易妻。​在今天可以这么理解:人看重的是外部条件,以及外部条件约束下的选择,但并不在乎自己的内心,也不在乎自己是个什么人。所以,地位提升了就要换一批朋友,发家致富了就要换​几个老婆。至于说按照这个人的本心本性究竟和什么人待在一起才舒服自在,​没有人关心这个,换就是了,换到满意为止。
于是永远都没有满意,只有贪求,贪求之后是攫取,攫取之后是占有,占有之后是习惯,习惯之后是厌倦,厌倦而又无法离开​就会产生厌恶和鄙夷。因为极度厌恶和鄙夷而离开之后,继续重复同一循环,​直到老到折腾不动,循环终止。
我见过许多那种发射鄙夷目光的眼睛,彼时我不止一次忍不住去想​:这双眼睛曾经是如此清澈透亮,这眼睛里的瞳孔曾经扩散到最大黑得深不见底,就是这双眼睛曾经映照出一个完美的人,浑身散发着光,甚至自带出场时的背景音乐。然而转瞬之间这一切就都消失了,只剩下略比仇恨低一个​等级的鄙夷。消失掉的并非是眼中的光亮,消失的是​心光。
有一句国外西方传记书里经常出现的句子,句子本身朴实无华,但是每一次读到都能深深将我打动,​它说:从此,他们之间保持了终身的友谊。保持一辈子的欣赏和喜欢​究竟有多难?大多数人把这归结为运气。我不认为是运气,这是两个​内心清明,清楚认识自己本性本性的人相遇。这样的人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因为对,所以​不会习惯,谁见过左手鄙夷自己的右手呢?​谁见过左脚厌倦了右脚呢?
人真正鄙夷的是自己,​起码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人真正难于相处的也是自己,​很可能就是此时此刻的那个自己。所以,也就总要存在一个“对方”​来承载一切。这就是我从八卦中学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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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便秘者拉稀

 


网上看到有人提问:如何评价这句话“禁欲者高潮,放浪者求饶。淫糜者青涩,圣洁者堕落。掠夺者温柔,忠心者独占。懦弱者暴起,强悍者落难”?

下面有网友回答:我看都不如“便秘者拉稀”。

这个回答让我笑了两天,一想起来就忍不住​笑,​感觉是年少时候的我会写的那种答案。无非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注意炼字,多半会写成“便秘者窜稀”​,增加一点动效和音响。

类似的表述我在生活中见过很多次,当然了,不是这种贯口莲花落(lào),通常都是在评价具体的人或者事,​想要传达的意思是:事物或者人物的实质可能和它们呈现的表象完全相反。

作为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过粗糙了一些。世界又不是中小学,我们先看到一个形容词,​然后找到它的反义词,于是我们就认识到了它的实质,事情哪里会​那么简单?

一个人看起来是个大好人,但是我发现他其实是个伪装起来的大恶人,大奸若忠---​这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如果我和他根本不打交道,那么他是个什么人和我没关系。如果我要和他打交道,那么我们之间的相处是个别的,究竟会发生什么​一开始谁都不知道。所谓的“恶”是否会在这个过程中触发,​也没有人能预先知道。

而说善说恶,说这种二元对立的概念,都是某个人自己的​标准,自己的判断,有些时候只是自己的感觉而已。别人的鞋子自己穿上未必是同一种感受,小孩子认为恶得不行的班主任,在自家父母眼里​可能善得没边。你父母眼中完美无缺的结婚预备役,​在你眼里可能是土鳖一大只。

班主任可能同时善且恶,看对谁,以什么利益​为诉求,就像是相亲对象可能同时完美且土鳖,所以土鳖身边总站着条件比你好的人。

这种“看起来是......但其实是.....”的想法,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意义,这种判断并没有增加多少​你对人和事的理解。而且很容易变成一种取巧的思考,去找反义词就好了,反义词就是实质,但那不过是个单词,而且是形容词,你得到个形容词,​除了当八卦传播能拿来干什么呢?看起来白,其实是黑,这不是八卦还是什么呢?

好,坏,不好不坏​;黑,白,高级灰​。这种分类法​价值何在?以我有限的人生经验,情境判断远比​分类法重要。什么叫情境​判断?曾经我有个朋友,对一大部分人而言极难相处,讲话臭,脾气臭,难以合作。而对于一小部分亲近的人而言又极简单,​简单到无法想象。

比如说你想让他喝一杯,但是他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而且说你这是在为难他的​健康,危害他的职业生涯。​但这时你只需要说一句:是不是不敢喝?​话音刚落,一杯酒他就吞了下去。​屡试不爽,万用万灵,激将法就是他身上永远有效的开关。“是不是请不起”,这句话是我在他那里的长期饭票。

人在具体的情境里会产生具体的行为,我认为知道这种关联才​是有价值的,判断他是好人坏人高人蠢人​则没有价值。就像是今天文章开头的那段话,第一句是“禁欲者高潮”​,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某种情境下,一个人可能是禁欲者,在某一种情境下,​同样一个人可能放浪不堪。

而一个人做出这样的判断和认知,唯一可以推导出来的结论是:别人对你很禁欲,说明你长得​太丑,让人欲望全无。​但是,这种欲望可以在面对其他人时正常升起,说明你长得实在是​灭绝人欲。

认真说起来,世界和世人本来有自己的模样,我们每一个人才是变数---当我们把自己放进去的时候,一切​才突然改变了模样。因为有了我们​自己这个变数,才会升起无穷无尽的二元对立,才有所谓的​发现实质,才会有禁欲者高潮放浪者求饶淫糜者青涩圣洁者堕落这种顺口溜​---这一切并没有说明任何实质,只是​投射出了我们自己内心的颜色。

因此,网友的那句回复相当精彩。便秘者拉稀,那种A的实质就是-A的想法,​当得起拉稀二字。思想上的便秘,的确很容易造成​言辞上的拉稀。这和前面的所有句子不同,它们是轻浮的对立关系,便秘者拉稀却是​严肃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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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风景旧曾谙

 


南方风物,北地所无。
此刻我在昆明,窗外风中摇曳的​凤尾竹有三层楼高。但它其实属于更南的南方,彩云之南的南方​,靠近国境线,不过在昆明照样可以成活罢了。这种细微的差别只有本地人才能觉察,外地人来了只会在一团绿荫里感受到一整个南方,没有任何地理上的差异。
而我这种所谓的本地人,真实身份是归乡游子,​活在自己的经验里。就像是我的经验里不存在什么蓝花楹之城,当昆明还是那个只有二环的小城时,它是一座种满法国梧桐的城。那座小城早就消失不见了,连带那些宽大的梧桐树叶,和那些从树上​掉落一街的毛球,我自己家都从市中心搬到了三环​外---真正的本地人都这样,从市中心​一环一环往外搬。
这当然不是真的,人在抒情的时候就容易忘乎所以。我家是外来移民,从来就不是什么本地人,根本不会说软糯的老昆明话。连我自己都是在小学三年级才迁入,来了之后先花了​一段时间学习过马路,​把普通话改成昆明口音。
但这并不妨碍我认为自己属于这座城,毕竟决定一个人是哪里人的​标准,是他在什么地方上中学。一生中最开始的几个重要朋友,一生中最基础的饮食口味和情感模式,​都在这个时候形成。然后不管你走到哪里去,都会带着它们的印迹。
比如说到今天我都认为昆明最美味的小吃是​卤饵丝。那为什么不是烤饵块、木瓜粉、烧豆腐、​煮芽豆呢?那是因为我上中学的时候,大家在课间操跑到学校大门口,从铁栅栏里拿着钱伸长手抓进来的小吃里,最美味的​就是卤饵丝。面条、米线总是有的,但是抢到卤饵丝则需要​运气和体力,抢来的东西最美味。
昆明本地人很容易​理解这种情感,旧日昆明的餐馆每一家有一样能打的​美食。小锅米线是端仕小吃最好,卤猪肝是民生小吃,过桥米线我自己认为是福华园,但是没几个昆明人会同意。而卤饵丝最好的一家店,就在我中学门口的五一路中段上,那里旧称福照街,​建于 1937 年的福照楼。许多昆明人也不会同意,但我的同学们意见​会很统一。
后来的事情​就是搬家。​人也搬走,店也搬走。和所有的城市一样,老店从市中区一家家搬走,有些幸存,有些消失,有些被餐饮托拉斯收购只剩下块牌子,味道​大不如前。本地人就还好,因为搬走一家,还有别家,家门口总是不​会少了餐厅的,所以不大会问搬去了哪里这种问题,问了答案觉得远​也就从此忘记。
​真正不能忘怀的是我这种归乡游子。这次我回昆明,吃到了昆明五华山螺峰街阿兰小吃的卤饵丝---我必须得这么写,因为这里从大到小的每一个地名对于昆明人而言都有意义,​都有回忆,都带着气味样貌和方位。我把它写在文章里,认为我看到了正宗的做法,吃到了当年的味道。很快有人留言告诉我说​,它就是当年的泉清小吃。当时我就像是被按摩师傅猛地掐住了麻筋一样“啊”出声来,​那么一切都对上了,一切也就都对了。
我这种人会在意这种事,并且会牢牢记住:泉清小吃的老板退休,两个伙计把店顶了下来,改名阿兰小吃,继续用老板的手艺做相同的卤饵丝---不是用酱料去煮,或者直接去翻炒,而是放了鲜肉和豌豆尖之后用小铜锅去熇到饵丝略焦,而且必须是​南部的细饵丝。
就像是我一定记得五一路中段曾经叫福照街,福照楼​始建于 1937 年一样。因为我在乎这个,在这城绵延无尽的时光里,我只拥有那么一小段,当我偶然回来时,我当然在意我曾经熟悉的一切源自哪里,如今去向何方​,它们都是我​在这里找寻我自己所必须的坐标。对于旧风景,游子才最在意,游子也最认真。
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 nomina nuda tenemus.昔日的玫瑰存在于它的名字之中,我们所拥有的只是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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